养老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?
(一)已有政策不能切实落实
政策的制定在于实施,对我国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的发展,国家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政策,然而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,由于多方面的影响,往往不能落到实处。有些优惠政策涉及到建设土地、费用征收、财政资金支持等具体规定,但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,实施起来非常困难。有些经营者甚至不知道有什么优惠政策,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存在很多漏洞。
(二)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
由于老年人的特殊身体状况,他们在公寓内居住时,所发生的身体损伤或者医院问题,往往使老人及其家属和公寓的管理及服务人员之间产生纠纷、发生矛盾,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当老人入住公寓时,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晰的规定,产生纠纷后没有可靠、有效的法律依据。这无论对老年人个人来讲,还是对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的发展来讲,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。因此,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,确定双方的责、权、利,花山区康复医院,是保障老人和养老设施双方利益的基本要求。
1. 养老院收取的床位费、护理费和伙食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,原则上按月收取,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费。代办服务和所需服务收费应当坚持自愿原则,康复医院费用,收费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2. 养老院床位费、护理费收费标准调整间隔不少于3年,伙食费标准调整间隔不少于1年。
3. 养老院实施服务并收费,应当与入住老人或其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服务内容、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合同期内退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规定,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。
养老院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强制服务,强制收费。养老院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,不得收取相关费用。
4. 养老院应当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信息,主动接受入住老年人、委托人和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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